我记得我看见的是歌特式的城堡。蜻蜓的断翅跌碎在森林最终化身成碎玉点点,城郊黑巫师用荆棘织就朵朵乌云,天下着麦芒一样刻骨的雨。我记得接下来是RPG套路,升级走迷宫,龙与地下城,踩地雷打BOSS,这些顺理成章的东西。我以为我用利剑吮吸巨龙的血液接着护城河上凌起古朴的桥温柔的公主哭得梨花带雨出来迎接,然后就是奉子成婚儿孙满堂,结局无非是此去经年曾经的勇士廉颇老矣告诉膝上头发柔软目光明亮的稚童年少时自己是如何面如冠玉风流倜傥——同样是顺理成章的东西。
可我以为的多半都是错的。城门大开出来的并非什么无限娇羞的倾城佳人,取而代之的是一位十分犀利只是神色有些凶神恶煞的清秀美少年。那时我的脑袋里旋转的确是些类似于“惊为天人”的形容词,然后是人类登月时惊骇的大特写,它们一鼓作气的喤当喤当,深刻地刻画着我源源不绝的心猿意马,嗯,真是心猿意马。
就让故事在这里戛然而止吧。说下去也无非是写流入俗套的东西。况且我的重心一开始就决定落在美少年的性格刻画上。他那样的人,太嚣张了,好像从一出生就挂烈风为帐,披曙光为衣,星子是他点在眉心骄傲的砂,天生就理该叫人瞩目。然后他的身高随心智一同疯长,心里充溢的都是些狂傲的想法,不为天地所容的。我只是想,就是世界末日所有的人都倦鹊归巢,只有他策烈马驰骋,衣角猎猎作响,一脸的清绝,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我想我会大概会就此一直记得他敏锐的眼睛和鼻子,它们是叫所有涂改液颓然败北的记号笔,在我的心里沟刻出几个旖旎的拐角,把混沌的内脏席卷成新鲜的穹庐,兀自在湍急的记忆里独立成一个暧昧的章节,支撑起几座磅礴的幻想,让它们窗明几净,让它们暗自芬芳。
很多年后我会把故事的结尾再次告诉你听。或许那是你我早已隔着历史的长河不得不相望于江湖。可是。可是哪怕我不喜欢你喜欢的富奸,哪怕我直至今日还是弄不清初为何莱茵哈特对你有这般致命的吸引力,哪怕隔着几亿个光年哪怕隔着异次元哪怕我现在还是分不清东南西北,我也可以毫不迟疑地告诉自己,那个喜欢一边居高临下看着我一边笑得神清气爽的你,一直在那里。
“戴某某,你叫什么名字?”
“……傻瓜。”
我想我还是成功地把你塑造成一个坏脾气又无比讨喜的男生了。请感谢我的良苦用心并赞叹我智慧过人。以及,谢谢你一直在我身边并让我觉得安全和快乐。
十七岁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