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好,我承认我是一个很注重皮相的女人,但是,浪漫小说如果没了俊男,还会有人看吗?
看看吧,石中玉太粗,马秋堂稍嫌阴郁,海角自卑,破浪任性到让人头痛,和四域比风破晓太弱,(到现在我还是有一个孔雀一样的疑问,夜色到底是看上了他哪一点?)廉贞老不死的太鬼毛,北海是我最讨厌的下半身动物……只有我的孔雀……心花朵朵开中……别吵我,让我流流口水先……
估计现在有百分之九十的人已经在拿猎枪准备打死我这只狐狸给自己添一件皮草,狐狸呀,谁叫你嘴巴毒,把人得罪光了吧?不过,秉承老祖宗的规矩,我得在褒一个人之前先把所有的人先给贬到死,这样才能显示出孔雀的玉树临风,英明神武,俊美非凡……
不再废话了,列举孔雀优点圈圈叉叉如下:
第一, 狐狸一向喜欢优雅的男人,比如言情史上的天字第一号男配角元卿。好容易,偶又找到了一个不管干什么都力图保持优雅的男人,虽然有的时候他在女人面前挺拙的。
第二, 大概就是因为他是一个很可爱的男人。穿的人如其名,一身的花里胡哨。迷死全京城女人的桃花眼和清俊的容貌。最喜欢的食物是葡萄,看他以葡萄下酒,同时欣赏着男扮女装的纺月的歌舞,真是让人忍俊不禁呀。
第三, 和其他的男主角相比,他无疑是最知情识趣的。看他和无邪调情,“勾引”一国之后,真是不得不叹一句,这样的极品男,和他在一起是永远都不会觉得闷的。我们的夜色小姐为何就是没有爱上他?
第四, 知道吗?最让我心折的,是他对夜色的爱。他本是一个什么都不在乎的浪子呀。当初看他对夜色的心仪,总是以为,是因为七年来,他从未赢过她。他在武艺上是有着相当
程度的执着的。但是,风破晓的出现,改变了一切。他竟是对她,默默,也是真心地爱了七年。但是,他却不知,她要的是什么。她要的,他给不起,他的爱,也不是她要的。就此,缘断情了。他与她,终究只是彼此生命的过客。
与夜色,终究会有一战。他的改变,不只是褪去花枝招展的衣服,换上黑色的战袍。
失去她的同时,他的心,已死。毫无保留的一战,他还是输。之于夜色,他总是一个输家。
在孔雀转身离开她的生命时,夜色抬起头看着他的背影,当孔雀停住脚步时,她这才察觉他也在颤抖。
“夜色,我曾爱过你。”
“我知道……”她不知还能怎么说!“可我无法给你任何回报。”
背对着她的孔雀,声音中充满了无奈与痛苦,“这点,我也知道。”
“为何你要来此与我一战?”倘若他只是来送信与传旨,为何他还要与她以性命相搏?
“因我必须命我自己断念。”孔雀必须用尽力气才能将他的哽咽压下。“不这么做,我将永远都舍不下你,唯有做得绝了,我才能逼我自己死心。”
“孔雀……”她站起身,试着想走上前。
“我不会回头。”听到她的脚步声,他忙把话说出口,“我不能再看你一眼,因我知道,只要一眼,我就会动摇的。”
他不是浩瀚,他没有那种心胸,他很自私,他不是真能大方将她拱手让人的,透过纺月,他知道了风破晓,在知道的那一瞬间,愤怒、嫉妒,和无法原谅,就已将爱慕她多年的他给投进了水火交织的地狱里,而今日在见着了她后,他更是几乎要疯狂,可是……他还是尊重她的选择,因为他也和浩瀚一样,都希望她能够得到她所失去的。
“无论你选择了何人,我祝你幸福。”
匆忙将最后一句话说完后,再也无法留在原地的孔雀,在草原上飞奔了起来,
他跑得是那么快,为了不让她看见他脸上的泪,他一步也不敢停留,仿佛只要稍稍停下脚步,他就将会后悔,就将会回首。
他说出那句“夜色,我曾爱过你”时,会是怎样的心情?
有时寂寞太沉重 身边仿佛只是观众 你的感受没有人懂 难得谁自告奋勇 体贴让人格外感动 爱上她前后用不到一分钟 回想恋情的内容 有谁想过有始有终 不过是一时脆弱让人放纵 穿梭一段又另一段感情中 爱为何总填不满也掏不空 很快就风起云涌 人类的心是个无底洞 尝试亲吻尝试拥抱或沟通 没有好感再尝试也没有用 大多数人都相同 喜欢的只是爱情的脸孔 没有谁背后怂恿 不该爱又爱得冲动 是你害怕孤单而拼命怂恿……
蔡健雅的《无底洞》,他的爱,也是无底的深渊而已。
第五, 他对帝国和浩瀚的忠诚。深爱夜色,但为了帝国,他知道,什么是他必须舍弃的。
弃情就义,几个男人能作到?此时的他更是个英雄。也许他是狠心了点,但是相信我,他内心的煎熬,会是最痛,最无奈的。他找到帝国第一铸将,要求打制出新的百钢刀。面对别人的疑问,他淡淡地说出,他要杀的,是自己心爱的女人。
为孔雀,为他的无果的爱情,心痛如绞。
有的时候,真的是很埋怨绿痕,她对配角也真的是太狠了吧?都让他失去夜色了,还要让他挂掉。当看到在出征西域前,他的饮酒作乐,他的强颜欢笑,心中已经有了隐隐的不祥预感……
果然,与马秋堂的一战,藉由满腔杀意,终于摆脱了心中缠绕许久的倩影后,此时此刻的孔雀,脑中只记得一个使命,其余皆一片空白,他握紧了手中的百钢刀,选择在今日这一地的黄沙中面对他所背负的使命,一掌震乱了马秋堂的心脉与接下来双斧所使出的招数后,浑身热血沸腾的他,目中露出在与夜色一战后,许久不曾再有过的酣战感。神态冷酷得似不带点温度的他,是另一个截然不同的孔雀,以往那个把人踩在脚底,轻佻不正经的孔雀,像换了个人似的。他本是可以赢的,但是他犯了一个最致命的错误,——掉以轻心。雨师扬起一对雨袖,对准了远处的孔雀。在雨师出手前,双斧不敌孔雀的马秋堂已负伤处处,当意气风发的孔雀再次拉开了他俩之间的距离,准备再使出破空斩时,尖锐的啸声突地自天际传来,颗颗雨点,丝毫不给孔雀任何闪避的余地,登时在孔雀的上方以落雨成箭之姿坠下,细密如网的雨箭,在马秋堂的眼前笼罩住了孔雀的身影。雨势未停,另一记强劲的箭啸声,也随即响起,骤感不对的马秋堂方回首,只见远处施雨的雨师已中箭倒地。不该出现的雨势随即骤止,随后遭雨箭穿透身子多处的孔雀,亦一身血湿地出现在马秋堂的面前。然而孔雀虽是大难不死,却已岌岌可危,就连身受数刀的马秋堂伤势都没此时的他来得严重。
不断呕着血的孔雀,一刀用力插在黄沙上。
太大意了……没想到居然杀出雨师这个不在他预料中的意外,孔雀不甘地望着远处突袭后不知遭谁一箭射中的雨师。当孔雀不肯放弃地想自沙地上爬起时,马秋堂难以理解地皱着眉,也赶紧一手按着泎疼的伤处站起。
「为何你愿为皇帝如此?」能在雨师的雨箭下捡回一条命就已是大幸了,他居然还不快点走?他以为在这种伤势下他还能胜出吗?按照血流的速度,他根本就不可能有活着的机会。
「士为……知己者死。」嘴角涎着血丝的孔雀,不死心地勉力以刀撑着自己站起,「我所作所为,不为成全忠义,我是为知己。」
「知己?」
「你呢?你又是为了什么?」费力喘息了一会后,面色苍白的孔雀,强自撑起已快站下稳的身子。
马秋堂毫不犹豫,「为地藏。」
「那咱们都可无怨无悔了!」孔雀微微一哂,不顾血流不止的伤势,单手扬起百钢刀,撕裂大地的刀风,像是一双双利爪般地扑向马秋堂。
在今日之前,马秋堂曾经很想亲刃这个丝毫不把他放在眼里,甚至还特意给他时间学会使用冥斧的敌将,可在这么瞧着明知自己身上的伤势已不能再战,仍是要为主上奋力一搏的孔雀,毫无半点退意,不惜把一切都豁出去的模样时,摸不清他心态的马秋堂有点茫然。孔雀根本就不该给他机会成长的,当时有机会,为何孔雀不杀了他?若他真这么想为主上尽忠,他又怎不早灭了地藏?不能对他手下留情的马秋堂,在孔雀身上的鲜血染红了地上的黄沙时,无情地掷出手中的双斧,两柄冥斧一飞劈向天际,冲上前的他,身影顿时在孔雀的面前化为十来个,个个都扬掌探向孔雀,轻易就分辨出真伪的孔雀虽是一掌接下,并旋身扬刀将马秋给再次逼退,但此时两股冷意却自他的身后袭来,拖着脚步的他忙偏身一闪,在闪过了第一柄欲飞回马秋堂手中的冥斧后,却无法躲过另一柄。
当砍中背后的冥斧深深嵌进他的身子里时,在孔雀那双瞪大的眼眸中,他仿佛看见了夜色的身影。
当年头一回被夜色给打倒在武台上的他,一手抹去嘴角的血丝,不服输地瞧着高站在他面前的武将之女。
「我不信我会输给一个女人……」
离火宫美丽的雪色中,他边执起夜色一绺乌黑的长发凑至唇边亲吻,边对着她那双冷淡的眼眸起誓。
「总有天你会看上我。」
在天宫外的迷陀域里,背对着泪眼蒙胧的夜色,已是来不及挽回她芳心的他,逼自己吐出这句太晚对她说的话。
「夜色,我曾爱过你。」
此时此刻,远处燃烧的火红夕日,和那日与她别离时的夕日同样灿眼,就像是她身上鲜艳的红裳。
那一日,他强忍着心碎,和浩瀚一样,强迫自己去割舍,不同的是,浩瀚所成全的,是爱才之心,他却是一段缠缠绵绵,埋藏在心中七年的感情。在背对着夜色离去的那一瞬间,他不断告诉自己,他可以不去聆听胸膛里那颗心被撕裂的声音,只要她能快乐,他愿为她此刻所得到的幸福奉上所有,只要她……
止不住的鲜血滑下他的嘴角,记忆中的那抹红艳和眼前的夕阳融为一色,令他再也看不见深深烙印在他心底的身影,孔雀眯细了眼瞧着与他一般,几乎都快站不稳的马秋堂,以及在马秋堂身后远方的黄泉国旗帜,带着热意的晚风,阵阵吹拂在他的面上,风中携来的黄沙,婆娑起舞音律悦耳得不可思议,就和浩瀚那温柔的嗓音一样。
他遗憾地抬首看向远方。
「陛下,臣先走一步了。」
再次扬起的百钢刀,在夕阳下反射出最耀眼的光芒,决心做出最后一击的孔雀,使出残存的所有力气,在马秋堂冲向他时再次使出破空斩,轰隆隆劈开大地的刀风在避过马秋堂后,一鼓作气袭向敌军的前军,在漫天的沙尘中,再瞧不见敌军前军的踪影,此时一缕金色的流光划过他的眼前,面对直袭而来的马秋堂,伤势过重的他,在气力告竭的状况下,已无力再挪动自己半分,猛然察觉这一点的马秋堂,在接触到孔雀誓死如归的眼神的那一瞬间,他不禁犹豫了一会,无奈来不及收斧的他,止不住斧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手中的冥斧,一斧深砍进这名让他成长的敌人的左胸里,而他也遭孔雀手中的百钢刀一刀刺穿了肩头。
孔雀几乎是当场断气。
真是不公平呀,其他的四域将军都能做主角,而偶最爱的孔雀却只是个配角,还是被痕半路解决掉的……呜……
幸好,有了八十夜话。因为乐天的舍身相救,孔雀,死而复活。
也幸好,他有了一个可以再爱一次的机会,他的生命里,多了一个无邪。
开始在网上看到书的文案时,我并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因为,书里的那个叫无邪的女人,是浩瀚的妻子,帝国的皇后。我还真的是很迂腐不是?但是不要忘记,我喜欢孔雀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对浩瀚的忠诚。想到他拿着百钢刀,大咧咧地指着浩瀚和他抢老婆的情景就会很郁闷哎!
何况,若他爱上别的女人,他就不再是大家心目中的孔雀。而且,我一向是不喜欢那种像无邪一样,扮猪吃老虎的人的。表面天真,内在的来头和心计却吓死人。想想,帝国皇后,掌管帝国的经济命脉,控制朝中人神混血的大老,这样的女人,孔雀怎么会是她的对手?可怜哦!注定会被她吃的死死的。
但拿到书后,我却很喜欢。只是因为无邪的一句话打动了我。
在她教孔雀以纸船放走以前的一切时,她的那一句“孔雀,你有一颗金色的心,你应该得到幸福的。”
是啊,他的幸福,夜色也给不了。只有无邪,哪怕一开始就是她骗了他,但那又何妨?他也早就怀疑,但终是沉沦,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如是而已。
因为,在他重生的那一刻,他是一个全新的人。
若不是已经一死,他又如何遗忘以往,迎接新生?
哎,痕真是太聪明了!不愧是偶最欣赏的小说家。神鸟凤凰,每五百年,会投入火中,浴火重生,称为凤凰涅磐。《八十夜话》里,代替丽泽守护天宫的假天孙凤凰死后浴火重生
而孔雀,也有全新的一切。
是否也是,孔雀的涅磐?
最早喜欢上绿痕,是因她的隐城系列,从此无法罢手,九龙策、刺客、漱玉词、情定金陵、阴阳卷......而后是这部众神梦记。每一部都有一个大大的惊喜,虽然等得很痛苦,但是甘心情愿......就像当年看席娟的书,去西安旅游的时候,在书店不经意看到有席娟的小说,就毫不犹豫地全部买了带回来,再重也是甜蜜的负担。现在看绿痕的也是一样,在厦门的书店里几乎找不到台湾这些小说,不然估计我的钱包要大出血了。迟早有一天,我要集齐我喜欢的这些小说的书,电脑虽然有,但是一本书捧在手上的感觉毕竟不一样滴!!!